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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 10- 29 20: 59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 2020103号》和《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杭医〔20193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2020年国创、校创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1、项目自查。国创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医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校创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交学院进行审核。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学院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材料或集中答辩等方式进行。各学院提供审核合格的项目名单填写汇总表(附件7)1123日前提交给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发至邮箱hzyxycxcyxy @163.com。联系人:栾一飞  联系电话:18258487984

3、学校检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合格项目进行现场评审,时间初定在11月26-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负责人做好准备。评审以PPT汇报的方式进行,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4、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项目的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同类项目。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

通知

附件2: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2020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4:杭州医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杭州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6: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