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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 12- 05 19: 55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9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 2019109号》和《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杭医〔20193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2019年国创、校创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1、项目自查。国创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医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校创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交学院进行审核。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并将上述材料在1220日前提交给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学院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材料、集中答辩等方式进行。

3、上报备案。各学院做好相关检查材料的留存工作(附件4、附件6材料保存在各学院)。审核结束后,将《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在1231日前提交给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发至邮箱hzyxycxcyxy @163.com。联系人:栾一飞 联系电话:6686

4、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项目的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同类项目。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9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

通知

附件2: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4:杭州医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6:杭州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7: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