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19年创新创业类绩效工作量预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了做好学校2019年创新创业类绩效工作量预统计工作,现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量预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工作量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件依据
《杭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杭医〔2018〕31号)。
二、统计项目及涉及表格
类别 | 具体项目 | 所填表格 |
研究工作量 | 省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 | 《2019指导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 |
教学其他工作量 | 厅局级及以下学科技能竞赛 | 《2019指导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 |
2017国创延期结项项目 |
《2019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 (暂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提供) | |
2018国创、校创结项项目 | ||
2019国创、校创立项项目 | ||
2017省新苗结项项目 | ||
2019省新苗立项项目 |
三、填写要求
1、此次工作量统计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
2、《2019指导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由各竞赛项目指导教师填写后交于各学科技能竞赛项目负责人,由负责人统一汇总,交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后交至创新创业学院。(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3)
填报规则:
(1)根据《杭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杭医〔2018〕31号),教师指导学生获奖,其中团队获奖按系数1计算分值,个人获奖按系数0.7计算分值。学科与技能竞赛级别认定参照5月份学校竞赛工作委员会认定结果进行计算(详见附件3)。
(2)国家级和省部级获奖计入研究工作量,厅局级及以下级别获奖计入其他教学工作量。
(3)工作量以指导一个队或组为单位计算,有2位及以上指导教师的,自行分配。每位教师指导团队赛第三组或个人赛第四组起,不计工作量。
(4)鼓励奖是对带队成功参加厅局级及以上学科与职业技能竞赛但未获奖的指导教师的奖励。同一竞赛教师指导多个团队赛或个人赛而未获奖的,鼓励奖只计一项。
3、各学院(部)请将《2019指导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及签字)于10月30日前交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hzyxycxcyxy@163.com。
4、《2019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将由创新创业学院初步统计后发至校网进行工作量校对。
5、各学院(部)请将学科技能竞赛佐证(包括通知、报名表、参赛回执、获奖证书、通讯稿、照片等)(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6、特殊项目,如华为资助的竞赛项目等,暂时不计入本次统计范围。
联系人:杨悦,联系电话:87692786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