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8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 2018 〕112号)和《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医〔2017〕14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项目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8年申报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评审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旨在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与发明专利成果。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推广项目。本次项目评审主要围绕项目的实施目的、意义、现状、内容、目标、预期成果以及项目经费预算使用情况、项目可行性、创新性等指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排序,经投票表决,最终确定推荐立项项目。
三、评审时间
2018年申报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审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定于5月9日(星期三)12:30时。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并做好初审工作。
四、评审地点
博爱楼130教室
五、工作安排
1、项目汇报。包括3~5分钟 PPT汇报和现场专家提问3~5分钟。由项目负责人汇报与答辩。
2、项目评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3、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半小时到场,将PPT拷贝至工作电脑中。汇报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做好遴选、组织、初审、通知等工作。
2、请各项目指导老师尽量参加。
3、请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汇报时,同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供专家组评审。
4、请各学院(部)协助创新创业学院维持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有序。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