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8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业训练计划立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 2018 〕112号)和《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医〔2017〕14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2018国创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交学院进行审核。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并将上述材料在12月30日前提交给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学院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材料、集中答辩等方式进行。
3、上报备案。各学院做好相关检查材料的留存工作。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结果以及相关材料在1月10日前提交给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杨悦;联系电话:2786(614992)。邮箱hzyxycxcyxy @163.com。
4、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项目的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同类项目。
附件1: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2: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