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
根据《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医〔2017〕1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共计10项,名单见附件1),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三、检查时间
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初定在12月11日左右。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并做好检查材料的初审工作。
四、检查安排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制作汇报答辩PPT,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交学院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将上述材料在12月6日前提交给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杨悦;联系电话:2786(614992)。邮箱zjmcjyb@163.com。
(2)中期检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检查组,对项目中期报告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答辩分为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学生答辩限时5分钟。
(3)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项目的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同类项目。
附件1: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2: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11月14日